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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检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验、记录,必须以相关标准为依据,严禁擅自改变检验标准和凭主观下结论。

2.质检员必须及时完成各项检验任务并应于规定的工作时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3.质检员必须坚持实事则,记录、报告应完整、真实、可靠,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撕毁、涂掉,须更正时应划去,在旁边重写,并签字签日期。
4.质检员必须按GMP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检验记录、复核原始记录、报告及相应文件,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后交给质监人员分发至有关部门。

5.质检员必须随时做好并保持质量检验室(包括设备、台面、门窗、地面等)的清洁卫生工作,玻璃仪器用完后必须按清洁规程清洗干净放置,工作时应按规定着装。
质检员应自觉维护、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等,并做好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的维护与保养。
6.参加主要仪器的验证工作。
7.负责配制、标定及复标分析用的滴定液及标准溶液,并按有关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8.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正确保存及使用。
9.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任职要求:
1. 本科以上学历,医药院校毕业;
2. 药学、药物工程、药物分析等相关专业;
3. 具有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4. 具有一到两年工作相关经验;
5. 性情温和,有耐心,工作认真踏实。


工作地点:呼和浩特市
工资面议。
福利待遇:五险  节假日福利  双休  法定节假日休息  带薪旅游  交通补助   饭补    免费提供住宿。
电话:3245050
邮箱:yuanheyaoyer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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